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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人民法院“法护生态绿”课程校园行——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

发布时间:2024-04-15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在第三十二届“世界水日”、第三十七届“中国水周”期间和黄河保护法施行一周年之际,2024年3月28日,托克托县人民法院赴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为师生讲授法治生态课。我院张庆副院长对到访人员表示热烈欢迎,主持了课堂开幕式。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干警高宇婷为师生讲授了《“法护生态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系列课程之治“草”篇》,她采用“典型案例+现场普法+互动问答”的形式,生动展示了北疆草原的现状、保护草原的措施及意义、破坏草原、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等内容,通过理论学习和互动实践,学生们了解到了许多与治“草”相关的生态环保知识和法律知识,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更加深刻。

为了让宣讲内容更加贴合学生生活,为此还设计了提问环节,邀请学生就课程相关内容提出问题,托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敏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解答现场氛围活跃,学生们收获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