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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安全自查工作

作者:   添加时间:2017-04-07 15:07:45   浏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隐患排查整治年”“平安校园创建年”活动,结合《内蒙古大学关于开展校园安全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内大发[2017]11号)的文件要求。针对安全工作,生态与环境学院一贯高度重视。为此,生态与环境学院组成了由李笑春书记带队,王立新副院长、周延林副院长、于瑞宏副院长、各系主任及各实验室负责人一行12人于46日下午对我院实验室、办公室进行了全方位、不留死角地全面安全工作大检查。

检查范围主要包括草原楼、主楼、化工楼D座的实验室及办公场所,主要针对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情况,实验室用品的存放,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实验室、办公场所安全通道畅通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各实验室负责人向安全工作检查组进行了安全工作汇报。学院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分门别类建立台账,要求各相关负责人尽快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形成报告报送学校。

检查结束后,李笑春书记再次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学院各系办宣传教育到位,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加强安全教育,构建平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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