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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与环境学院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作者:   添加时间:2023-03-22 16:18:11   浏览:

 

根据教育部《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内蒙古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选拔范围

二年级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不含单独考试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所攻读硕士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应与所申请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并要求无固定工作、无工资收入。

二、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进行“硕博连读”专业申请时,可跨相近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采用的培养模式:“2+3”模式(2年硕士生+3年博士生)。

三、选拔条件

按照《内蒙古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选拔程序

1. 申请硕博连读考生不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初试,选拔程序参照“申请-考核”方式实行。报名时间、报名材料、考核程序与录取公示等与“申请-考核”方式类同。

2. 专家推荐。由申请人的硕士指导教师推荐,拟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安排作科研报告并由专家评议,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3. 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以生态学学科负责人为组长、所有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外语考核和专业考核。主要采用问答形式,注重考核以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学习态度、科研道德、遵纪守法及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2)外语考核:包括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知识和技能运用以及进行听取、理解和口头交流的能力。

3)专业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能力,专业基础、广度、深度,科研创新能力,思辨能力,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等。

4)外语考核成绩按百分制给出,不带入最终考试结果排名计算;专业考核按百分制给出考核成绩,根据专业考核成绩排名。

拟录取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5分。

4. 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生态与环境学院公示考核成绩,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研招办公示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本实施办法由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

                                      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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