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博士生 >> 正文

生态与环境学院2024年“菁英学者”培养计划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

 

根据《内蒙古大学菁英学者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内大发[2022]35号)《内蒙古大学菁英学者选拔办法(试行)》(内大发[2022]36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学院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和相关学科博士点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为成员的生态与环境学院2024菁英学者培养计划选拔领导小组。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菁英学者选拔细则,监督落实本单位菁英学者培养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选拔条件

(一)选拔条件按照《内蒙古大学菁英学者培养计划选拔办法(试行)》执行。

(二)具体条件

1菁英学者培养计划入选者需以攻读博士学位为目标,其本科专业需满足和符合我院博士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有一定的连贯性或互补性。

2.达到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要求的外语水平。

3.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25%

4健康状况符合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能胜任野外调研及试验工作。

    三、拟招生名额和专业

拟招生名额见下表,最终名额以学校正式公示录取为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名称

导师姓名

拟招生名额

071300

生态学

生态系统生态学

李永宏

1

植被生态学

梁存柱

1

总计

2

四、选拔程序

1. 学生申请、提交申请材料、考试时间安排等均按学校有关要求执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充分了解报考学科相关情况后,由本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

1《内蒙古大学菁英学者培养计划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本科期间学术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其他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不放弃“菁英学者”培养计划承诺书

地址: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联系人:汪晓华,联系电话:0471-4991656

2. 材料审核

生态与环境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把关。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后,公示入围人员名单

3. 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以学科负责人为组长、所有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博士生导师不足5名时,可聘请本学科硕士生导师参加综合考核专家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外语考核和专业考核。主要采用问答形式,注重考核以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学习态度、科研道德、遵纪守法及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2)外语考核:包含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知识与技能运用以及进行听取、理解和口头交际的能力。

3)专业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能力,专业基础、广度、深度,科研创新能力,思辨能力,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等。

4)外语考核成绩按百分制给出,不带入最终考试结果排名计算;专业考核按百分制给出考核成绩,根据专业考核成绩排名。

拟录取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5分。

4. 拟录取名单审核

生态与环境学院公示考核成绩。学院综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业务能力考核结果,确定建议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和教务处。

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本实施办法由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

 202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