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剂原则
根据学校分配给我院的研究生调剂名额,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和客观评价的原则,择优选录,确保生源质量。
符合《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院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差额复试比例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符合调剂政策的第二志愿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将列入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具体调剂办法及总的调剂原则参照学校文件执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含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根据调剂原则确定,集体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由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
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本人意愿,可以继续参加相同方向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专业课面试。
2、资格确认
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到时,学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5年11月15日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者在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享受少数民族(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4个民族)政策的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3、复试流程
(1)学术型考生
外国语笔试满分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合格线由学校确定,外国语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安排(考生中途不得离开考区):
外国语笔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8:00-9:00;
专业课笔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
面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下午,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和口语及专业考核3个部分,考试和面试地点在考生报道时通知。
研究生专业课笔试科目为“环境科学概论(50%)+研究方向课(50%)”,研究方向课包括“环境化学”、“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生态学”;“环境工程综合(50%)+研究方向课(50%)”,研究方向课包括“环境微生物学”、“环境工程学”。报考相关研究方向的考生选择“环境科学综合”(50%)、“环境工程综合(50%)”,以及相应的研究方向课(50%)参加笔试。
(2)专业学位型考生
外国语笔试满分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合格线由学校确定,外国语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安排(考生中途不得离开考区):
外国语笔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8:00-9:00;
专业课笔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
面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上午,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和口语及专业考核3个部分,考试和面试地点在考生报道时通知。
研究生专业课笔试科目为“环境科学概论(50%)+研究方向课(50%)”,研究方向课包括“环境化学”、“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生态学”;“环境工程综合(50%)+研究方向课(50%)”,研究方向课包括“环境微生物学”、“环境工程学”;“结构学综合(桥梁工程+结构设计原理)”(适用于环境岩土工程)。报考相关研究方向的考生选择“环境科学综合”(50%)、“环境工程综合(50%)”,以及相应的研究方向课(50%)参加笔试。
说明: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课笔试均不提供推荐考试参考书。
英语面试:学院拟于3月26日下午14:30和3月27日上午8:30分别组织对参加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考生进行英语面试,包括口语和听力2个部分,根据其外语水平给出从A到D不同等级的面试成绩。
专业课面试:学院拟于3月26日下午14:30和3月27日上午8:30分别组织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专业课面试。
学院拟于3月25日下午5点考生报到审核结束后,邀请各研究方向的教师介绍各自学术团队基本情况,由考生报名初步选定专业方向,按专业方向分别参加专业课笔试和专业面试。学院按照现有研究方向进行整合,组织相关教师组成研究生面试小组。每一位考生随机抽取面试试题并现场回答问题,面试小组成员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等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由学院选派专人做现场问答记录。并按照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与能力给出从A到D不同等级的面试成绩。
考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按照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
复试成绩=外语笔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专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在总成绩基础上加2分。
复试结束后,学院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英语面试和专业课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拟录取结果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签字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外语面试和专业课面试考核任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管理监督
学院组成由院长任组长的、教授委员会全体成员参与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全过程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各个环节责任到人。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和参加复试的考
1、调剂原则
根据学校分配给我院的研究生调剂名额,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和客观评价的原则,择优选录,确保生源质量。
符合《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院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差额复试比例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符合调剂政策的第二志愿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将列入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具体调剂办法及总的调剂原则参照学校文件执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含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根据调剂原则确定,集体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由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
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本人意愿,可以继续参加相同方向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专业课面试。
2、资格确认
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到时,学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5年11月15日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者在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享受少数民族(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4个民族)政策的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3、复试流程
(1)学术型考生
外国语笔试满分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合格线由学校确定,外国语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安排(考生中途不得离开考区):
外国语笔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8:00-9:00;
专业课笔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
面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下午,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和口语及专业考核3个部分,考试和面试地点在考生报道时通知。
研究生专业课笔试科目为“环境科学概论(50%)+研究方向课(50%)”,研究方向课包括“环境化学”、“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生态学”;“环境工程综合(50%)+研究方向课(50%)”,研究方向课包括“环境微生物学”、“环境工程学”。报考相关研究方向的考生选择“环境科学综合”(50%)、“环境工程综合(50%)”,以及相应的研究方向课(50%)参加笔试。
(2)专业学位型考生
外国语笔试满分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合格线由学校确定,外国语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安排(考生中途不得离开考区):
外国语笔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8:00-9:00;
专业课笔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
面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上午,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和口语及专业考核3个部分,考试和面试地点在考生报道时通知。
研究生专业课笔试科目为“环境科学概论(50%)+研究方向课(50%)”,研究方向课包括“环境化学”、“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生态学”;“环境工程综合(50%)+研究方向课(50%)”,研究方向课包括“环境微生物学”、“环境工程学”;“结构学综合(桥梁工程+结构设计原理)”(适用于环境岩土工程)。报考相关研究方向的考生选择“环境科学综合”(50%)、“环境工程综合(50%)”,以及相应的研究方向课(50%)参加笔试。
说明: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课笔试均不提供推荐考试参考书。
英语面试:学院拟于3月26日下午14:30和3月27日上午8:30分别组织对参加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考生进行英语面试,包括口语和听力2个部分,根据其外语水平给出从A到D不同等级的面试成绩。
专业课面试:学院拟于3月26日下午14:30和3月27日上午8:30分别组织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专业课面试。
学院拟于3月25日下午5点考生报到审核结束后,邀请各研究方向的教师介绍各自学术团队基本情况,由考生报名初步选定专业方向,按专业方向分别参加专业课笔试和专业面试。学院按照现有研究方向进行整合,组织相关教师组成研究生面试小组。每一位考生随机抽取面试试题并现场回答问题,面试小组成员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等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由学院选派专人做现场问答记录。并按照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与能力给出从A到D不同等级的面试成绩。
考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按照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
复试成绩=外语笔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专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在总成绩基础上加2分。
复试结束后,学院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英语面试和专业课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拟录取结果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签字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外语面试和专业课面试考核任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管理监督
学院组成由院长任组长的、教授委员会全体成员参与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全过程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各个环节责任到人。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结束后,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签字后,按研究方向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排名。
实行复议制度,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公示一周,考生在公示期内可向学院提出异议,学院收到异议申请一周内负责书面答复。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6年3月21日
附:环境与资源学院各研究方向招收计划表
研究方向
| 研究生导师
| 招生名额
| 复试科目
|
学术型
| 专业型
|
环境微生物学
| 赵 吉,郭 伟,
许继飞,包智华
| 6
| 5
| 环境工程综合+
环境微生物学
|
环境工程学
| 刘崎峰,尹雪峰,
石俊仙,白淑琴,
付志敏,赵 玲
| 6
| 6
| 环境工程综合+
环境工程学
|
环境地球化学
| 何 江,吕昌伟
樊明德,王 维
| 5
| 4
| 环境科学概论
+环境化学
|
环境管理学
| 贾志斌,张一心
| 2
| 3
| 环境科学概论+
环境规划与管理
|
环境生态学
| 王立新,吕喜玺
于瑞宏,董少刚
刘东伟,梅宝玲
温 璐,清 华
李政海,智颖飙
王宗明,韩永伟
| 13
| 10
| 环境科学概论
+环境生态学
|
环境岩土工程
(交通学院)
|
|
| 2
| 结构学综合(桥梁工程+结构设计原理)
|
|
| 32
| 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