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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环境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家论证会

发布时间:2015-11-17浏览次数:

第十届高校环境类课程教学系列报告会于2015年11月14-15日在武汉召开。藉此良机,在高校环境类课程教学系列报告会会议期间,环境与资源学院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内涵建设,落实《内蒙古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内大发【2015】51号),召开了“内蒙古大学环境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会。参加本次论证会的区外专家有:教育部高等学校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周琪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南开大学科技处处长鞠美庭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胡洪营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海洋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名誉院长高会旺教授,北京林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孙德智教授。

环境与资源学院院长赵吉教授主持论证会。王立新副院长首先介绍了学校对此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相关要求以及学院前期论证情况。刘崎峰副院长和环境科学系系主任温璐分别就环境工程专业和环境科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详细介绍。

各位专家认真听取了有关介绍后,对培养方案分别从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课程设置、毕业学分要求及结构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和论证。特别在课程体系构建方面要突出培养特色和面向区域环境问题等给出了十分具体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通过本次论证,一方面肯定了环境与资源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可行性和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于进一步完善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具有指导意义。学院将在本次论证会的基础上,落实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优化完善学院环境类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校。

论证会现场

论证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