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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校地合作,共育生态人才丨生态与环境学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6-08-03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科研合作、拓展学生实习实践平台、助力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2026年7月31日下午,生态与环境学院院长朱彪一行6人赴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交流访问,并正式签署实习实践基地合作协议。双方围绕人才培养、科研协同和生态保护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共同开启校地合作、协同育人的新篇章。

在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陪同下,朱彪院长一行先后参观了保护区沙盘室、种子库、植物及昆虫标本室,并详细了解生物多样性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学院一行对保护区在生态监测、珍稀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保护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扎实的科研平台为高校实践教学提供了优质条件。

参观结束后,双方就未来合作方向进行座谈。学院方面表达了在人才培养、实习实践和科学研究等领域深化合作的意愿;管理局则希望借助高校科研优势,提升保护管理水平和人员专业素养。双方一致同意,将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监测、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联合攻关,共建实习实践基地,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实现生态保护与人才培育互利共赢。

座谈后,双方正式签署实习实践基地合作协议。朱彪院长表示,此次签约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新阶段;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将全力做好服务保障,为生态保护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此次签约是双方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举措,未来将持续拓展合作领域,为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的人才与科技支撑。

(初审:刘浩晨   复审:马文红   终审:胡利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