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2017年暑期学校
为开阔本科生知识视野和了解前沿科学发展,激发和培养科研兴趣,增进对于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科研教学实力了解以及和导师沟通联系,我院将举办“2017年暑期学校”。现面向全国高校2018届本科毕业生招生,相关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态与环境学院简介
生态与环境学院是2016年由内蒙古大学原环境与资源学院与生命科学学院生态学系整合而成的新型学院。学院传承内蒙古大学成立六十年来在生态、环境及资源领域深厚的学术底蕴,瞄准国际学科前沿,围绕国家和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等专业领域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生态学和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是内蒙古大学“211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计划”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的重点学科,其中,生态学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生态学与环境科学是内蒙古自治区的品牌专业。学院具有完善的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和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培养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科学以及草学等专业领域的创新型、复合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1、历史沿革
1957年内蒙古大学建校之初,我国现代生态学的奠基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李继侗教授任内蒙古大学副校长,将他在北京大学创建的生态学与地植物学教研室移植到内蒙古大学,在原生物学系创立了生态学与地植物学专门组,并在植物学专业内设立生态学与地植物学专门化方向。
1977年在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博教授的主持下,经教育部批准率先创建了我国第一个植物生态学本科专业,1979年更名为生态学专业。
1982年,以生态学科为主的教师组建了自然资源研究所,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认证为内蒙古自然资源研究所,后更名为内蒙古大学自然资源研究所。
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了环境科学专业。1995年,原生物学系更名为生命科学学院,其下设生态与环境科学系。
2008年,生命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科学系和化学化工学院中从事环境科学学科方向的部分师资,组建了环境与资源学院,并在2009年新增环境工程本科专业,生命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科学系更名为生态学系。
2016年,在环境与资源学院和生命科学学院生态学系的基础上整合成立了生态与环境学院。
2、师资队伍
学院具有高水平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队伍。现有全职教师70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21人,58人具有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生导师38人,多名教师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新世纪321人才工程”、“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高等教育“高等教工程人才”等人才计划;多名教师任教育部高等学校环境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生态学会、环境科学学会、自然资源学会和草学会理事以及植物生态学报、干旱区科学、草业科学等专业刊物编委。
3、学科建设
学院拥有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草学三个一级学科,设有生态学系、环境科学系和环境工程系(培养三个专业本科生);具有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和草学三个一级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生态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
生态学:1957年内蒙古建校伊始设立植物学专业的生态学专门化方向,1977年设立全国第一个生态学本科专业,1986年获生态学硕士学位授予权,1990年获生态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被确定为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目前生态学学科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学科和品牌专业;具有国家理科生物学(含生态学)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精品课程《普通生态学》和国家级视频公开课《神奇的蒙古高原》。
环境科学与工程:1994年设置环境科学本科专业,1998年获环境科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环境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设置环境工程本科专业,2011年获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环境科学本科专业是内蒙古自治区的品牌专业。
草学:2003年获草业科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随着草业科学晋升为一级草学学科后,获草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4、人才培养
目前学院在读本科生600多名、硕士研究生300多名、博士研究生40多名。建有生态学和环境类本科实验教学中心,拥有各种专业实验室,供学生实习和研究。学院坚持开门办学,与国内外许多大学和科研院所在人才培养方面有交流和合作,如与北京大学交流培养计划和与美国波特兰大学“2+2”联合培养计划。有内蒙古大学草地生态学研究基地、中国科学院草原生态系统研究站、国家级森林和草原自然保护区(大青山、贺兰山和锡林郭勒等)、内蒙古环境监测中心站、呼和浩特等市环保局和环境监测站等实践教学基地。
5、学科平台
学院拥有①省部共建草地生态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也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②内蒙古自治区环境污染控制与废物资源化重点实验室、③内蒙古自治区煤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④内蒙古大学自然资源研究所、⑤内蒙古大学(锡林郭勒)草地生态学研究基地和⑥内蒙古大学环境检测中心等机构;有植物-土壤分析、植物生理生态、分子生态、微生物生态、环境毒理、环境微生物学、环境地球化学、旱区水资源高效利用、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实验室以及生态学和环境类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面积4000多平米,实验和观测仪器价值7000多万元,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集成和示范提供了基本保障与重要支撑。
6、科学研究
学院科学研究独具特色,在蒙古高原宏观生态学和资源可持续利用、草原生态系统生态学和适应性管理、高原植物进化与分子生态学、环境生态学与受损生态系统修复、湿地科学与旱区水资源、环境地球化学循环、环境微生物与废物资源化、环境污染控制及环境规划与管理等领域形成了特色的学科方向群,在干旱半干旱区生态学和资源保护利用方面产出了一系列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在①自然资源与环境(如草原植被、草场资源、自然资源系列图、内蒙古植物志、动物志和鸟类志等)②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如生物多样性、水平衡和养分循环、土壤动物与微生物生态功能等)、③草原生态保护与管理(如退化草地修复、人工草地建植、割草与放牧体系、动植物资源保护等)、④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如受损生态系统修复、采矿废弃地修复、土地退化治理、温室气体减排等)⑤湿地与水文生态(如湿地富营养化、湖泊稳态转换、流域水文模拟等)、⑥环境污染控制(如煤化工废水处理,粉煤灰综合利用,大气污染治理等)、⑦ 环境规划与管理(如环境政策、区域可持续发展、生态补偿、生态系统服务等)做出了大量的工作,发展了生态学理论,支撑了国家和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学院的研究团队具有承担国家重大研发项目的能力。“十二五”以来,学院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研项目150余项,获得资助经费约1.4亿元,包括国家重大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环保公益和农业公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近60项、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研发项目10项等。
发表学术论文500多篇,其中SCI收录100余篇,出版专著25部,申请国家发明专利4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农业部科技进步奖4项、国家教委科技进步奖2项、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奖和科技进步奖5项、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奖1项、突出贡献奖1项、科技进步奖4项。
二、活动时间
时间:2017年7月1日至7月4日(7月1日下午报到,4日下午5:30结束)
地点: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
三、拟招生人数
本次“暑期学校”计划招生人数约30人左右(含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及草学专业),学生在暑期学校期间的食宿由我院提供(呼市本地学生不提供住宿),报销单程火车硬座费用,其他费用自理。
四、申请条件
1.本科专业要求
本科专业要求为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草学或相近学科的三年级大学生,热爱生态与环境科学,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本科成绩要求
本科阶段前2年半总评成绩排名前1/4(填写格式为:班级名次/班级总人数)
3.外语要求
外语要求通过国家四级考试。
五、申请材料
1.内蒙古大学2017年“优质生源计划”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3.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已发表论文或出版物、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各类奖励证书等)。
六、申请时间和办法
以上材料可先提供电子版(电子版可先不加盖公章),请申请人于6月25日之前将电子版发至wangxiaohua@vip.qq.com。请将申请材料扫描后用WinRAR压缩,压缩包和邮件名请以“学校+姓名+2017生环暑期学校”的格式命名。被录取的学名在报到时提交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与电子版不符者将不得参加暑期学校。
我院将根据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筛选,接收的暑期学校学员名单将于2017年6月26日在网上公布并直接通知本人,届时未接到通知的同学皆为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主要活动内容
1.暑期学校开学典礼;
2.讲座与交流,主要包括专家讲座、学科及专业方向座谈,与导师、师兄师姐座谈等;
3.参观研究所、实验室、图书馆和大型仪器;
4.科研体验,深入实验室亲身感受科学研究,参加课题组开放活动;
5.文化素质拓展活动,主要包括爬山等户外体能拓展、野外考察与试验等;
6.暑期学校毕业典礼及颁奖典礼。
八、录取政策
对于参加活动并考核合格的学员:
1.我院统一颁发暑期学校学习结业证书。
2.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硕士研究生资格学员,当年度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的,学员已参加的暑期学校考核等同于接收推免生复试,可直接接收录取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3.在符合相关录取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我院向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的优质生源发放预录取通知书。获得预录取通知书的学员可优先拟录取和优先调剂。
九、奖励与资助政策
1.录取的推免硕士生,学校奖励政策参照当年关于接收推免生实施办法实行,学院奖励政策参照学校实施办法。
2.录取的学员可优先享受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三助”岗位资助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获评奖助金。
3.录取的学员经导师、学院和学校同意并满足出国交流访学要求条件的,学校一次性资助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出国访学交流费用。
十、注意事项
1.参加暑期学校的同学须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统一的安排进行学习和活动;
2.暑期学校期间由生态与环境学院统一安排住宿(呼市高校的学员一般不安排住宿)和就餐,报销单程火车硬座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
邮编:010021
网址:see.imu.edu.cn
联系人:汪晓华,王瑜
电话:0471-4991656
Email:wangxiaohua@vip.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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